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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作为推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的具体行动,鼓励网站建设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栏目(频道),更好地为广大网民服务,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批准,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和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特举办“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活动。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互联网分会负责北京地区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的推荐工作。协会会员单位可自荐1-2个优秀栏目,推荐表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于2006年10月31日前发至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互联网分会。(推荐表见附件)
活动联系人:孙建平、刘士荣
联系电话: 68028655
电子邮件:bjtxxh@tele21.com.cn
传真电话: 68028626
附件: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办法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互联网分会
2006年10月10日
附件:
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办法
一、推荐标准
1、栏目(频道)所属网站以及网站栏目(频道)提供的服务和信息内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符合“文明办网、依法办网”的要求。
2、栏目(频道)所属网站须通过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资质年检。
3、栏目(频道)所属网站积极响应委员会发出的“提供文明服务,创建和谐网络”倡议书,自觉遵守委员会制定的自律规范。
4、栏目(频道)所属网站积极、主动配合落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工作。
5、栏目(频道)受到网民欢迎,导向正确、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服务规范。
二、推荐时间
2006年9月30日——2006年11月10日
三、推荐程序
1、10月上旬:
(1)举报中心网站推出“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活动”专题。
(2)开展“我最喜爱的网站栏目(频道)”有奖征文等宣传活动。
2、11月中旬:
(1)召开第二次专家组会议,由专家对所有被推荐栏目(频道)打分,确定50个入围栏目(频道)。
(2)将50个入围栏目(频道)通过举报中心网站(各成员单位链接)向网民公示,并进行网上投票。
3、12月中旬:
召开第三次专家组会议,评选产生“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
4、12月中下旬:
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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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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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栏目(频道)名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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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栏目(频道)网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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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1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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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栏目(频道)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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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栏目(频道)网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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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2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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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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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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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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